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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考核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4-22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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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职工互助保障

工作考核的通知

 

各地管委会、各代办处:

2021年,是建党100周年,是实施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。安徽省办事处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省总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,在分管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大局,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,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发挥互助保障组织优势,实现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快速平稳发展。为肯定工作成绩,调动基层单位及个人做好互助保障工作的积极性,根据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基层工作考核管理办法》进行2021年度基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考核。请各代办处结合基层单位及个人的实际情况,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和条件

1、基层单位

根据各代办处事业发展规模和2021年度会费收入完成情况,各代办处在分配名额范围内,选择业务发展较好,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各类互助保障资金收缴及时规范,工作形象良好,服务职工热情周到,业务处理及时、准确的基层单位申报。

2、基层个人

各代办处在分配名额范围内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申报:

⑴努力学习,精通业务,具备胜任工作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⑵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,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。

⑶积极参加所在基层代办机构管理,为基层代办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献计献策,取得显著成效。

二、考核范围、内容及流程按照总会印发的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基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考核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代办处审核填写《2021年度安徽省职工互助保障基层单位考核评比表》和《2021年度安徽省职工互助保障基层个人考核评比表》,并以Word格式填写单位和个人汇总表一份,于202241日前报办事处,办事处不接受基层单位(个人)直接联系。

四、办事处对代办处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,确定获得考核成绩优秀名单后,统一公布考核结果。

希望各代办处认真做好基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考核和推荐,切实起到鼓励先进,促进工作开展的目的。

 

附件:点击下载附件下载.doc

1、2021年度安徽省考核评选名额分配表

2、2021年度安徽省职工互助保障基层单位考核评比表

3、2021年度安徽省职工互助保障基层个人考核评比表

 

 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

20223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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